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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来源: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10/12 17:21:00

  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总结了初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分享给广大考生,希望大家能够初级职称考试取得证书。

  (一)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真实,不得伪造、变造。(P292)

  1、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3项。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提示: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可以更改的项目: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签章: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至少2个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提示:单位的盖章是指“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1个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二)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P293)

  (1)填写收款人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填写出票日期:

  ①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②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

  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实际日期票据日期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前加“零”

  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

  日为“拾壹”至“拾玖”前加“壹”

  (3)填写金额:

  ①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知识点总结:无效票据:

  (1)更改了票据的出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等规定的不可更改的事项;

  (2)票据签章不符合规定;

  (3)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无效的情形。ABD属于不得更改的事项,进行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以上就是我们分享总结的会计资料,更多会计资讯尽在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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