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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1/30 11:34:27
答:1、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动产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开始抵扣.如果进项税额大,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度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分两年抵扣,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如果进项税额回大,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
相关知识: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